社会需要什么样的教育公平?

导读:社会需要什么样的教育公平?

  4月底,,称为促进高等教育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2016年,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安排21万人,其中本科14万人,由北京、天津、江苏等14个省(市)的公办普通高校承担。其后,江苏教育厅表态调出3.8万个招生计划,湖北编制4万名额计划,以支持中西部10省(区)。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高考临近、各方正在全力备考的当口,这样一份通知毫无例外地引发家长们的担忧。在江苏、湖北等地,甚至出现了众多家长聚集“反对减招”的激烈反应。

  连日来,尽管江苏、湖北教育厅密集回应,表示将确保招录本地考生计划规模不低于去年,湖北省教育厅厅长更是特别强调,在鄂7所部属高校在湖北招生计划总量不低于去年。然而,面对可能已经倾斜的心理天平,“不低于去年”的表态显然很难平息汹汹不满。

  一者,招生计划专业而繁复,家长很难搞清楚“不低于去年”的具体内容,更没有把握认为大幅调出计划就一定不会影响到自家孩子。既然要回应民众关切,似乎就应该把调出指标,以及如何才能“不低于去年”的具体分配情况交代清楚。不然,又怎么能断言不会影响本地考生?

  再者,各地高招计划运行有年,某种程度上已经传导给家长一个比较明确的预期,即孩子的成绩几何,能上一个什么样的学校,专业如何等等,到了眼下这个时候,大体已经有谱,一下子出现如此之大的不确定性,家长急眼并非不能理解。

  还有,从常识出发,每个地方的招生计划是一定的,不会也不应该存在断崖式的落差。两地教育主管部门一边宣布调出数万名额,一边又安抚本地民众说不会影响在本地的招生,那么,一省的招生指标能有如此大的弹性吗?其间的平衡究竟是如何做到的?

  若总量基本不变,这是不是意味着会大幅削减本地与中西部10省(区)以外省份的招生计划?而这,不免又会对其他省份的考生不公平。本地考生家长还可以去闹,外地的呢?一有事就闹,一闹就管用,则这个社会将伊于胡底?

  人人都在讲教育公平,只是,很多时候,每个人眼中的教育公平并非同样内容。长期以来,名校聚集省份的考生,其获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本来就大于名校匮乏省份的考生。比如,江苏、湖北,比如,北上广。在相当长的一个时间里,人们对之也习焉不察。久而久之,甚至认为这是一种理所当然。

  而从一个更开阔的视野看,由此造成的教育不公显而易见。前一段,。扶持的背后,不仅仅是这些省份居然没有一所名校,而是多少年来这些省份的考生一直在更逼仄的独木桥上苦苦挣扎。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高教资源的分布并非完全地方培育,而是国家政策配置的结果。既然都是国家的孩子,为何在北京就可以轻松上名校,在河南就只能输死拼杀,到最后也难逃零和博弈?很有一些高明的专家一味指责“衡中模式”,问题是,在一个高等教育资源高度紧缺的地方,不靠成绩靠什么?

  可见,呼吁教育公平本身并无问题,有关部门试图以平衡指标的做法拉平沟壑的思路,也并非不可行。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应该在“大的公平”与“小的公平”之间,找到某种利益的契合点和操作的着力点。

  从长远看,一个个“小的公平”的实现,必然会累积起“大的公平”,二者的走向是一致的。而从现实看,则二者之间不免会有冲突。这其中,尤其值得警惕的一种倾向是,不去增进总体的利益,却以伤害部分人的“小的公平”,去实现另一部分人的“小的公平”。畸轻畸重之间,非但不能削峰填谷,反而会导致社会群体的撕裂。

  以此次风波而言,至少有两点值得商榷。其一,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为何不能够从长计议,未雨绸缪,而是恰恰选择在高考在即这个关节点?其二,为何没有从高校资源更集中的北京等地开始,或者说一体推进?

  当然,无论如何,都必须加快推进高等教育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不能冒进,不能拖延,更不能只讲路径依赖,“跳着走”、“绕着走”,而不愿意触碰固化的利益。
(编辑:言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