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女子值夜班遭性侵致精神伤害是否为工伤?工伤认定不受理怎么办?
长沙女职工值夜班遭性侵致精神伤害
一公司女工在值夜班去往卫生间的路上遭遇性侵,虽然性侵者因遭遇女工竭力反抗而未遂,但女工因此患上了长期抑郁症。公司为女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人社部门认为这不算工伤。。经历一审二审,,要求人社部门撤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近日,。
张某系某实业公司的员工,工作岗位为配电间。2017年3月29日晚,张某经实业公司安排在配电间的总机房值夜班。当晚9时40分许,张某在通过配电间过道准备去卫生间时,遭遇李某(另案处理)对其暴力实施强奸。在张某竭力反抗挣扎和大声呼救下,李某放弃并逃离现场。
事发后,张某在多家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为应激相关障碍。2017年5月10日,实业公司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关于张某所受伤害的工伤认定申请。长沙市人社局于2017年5月31日受理实业公司的申请后,于同年6月15日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为张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遭受他人性侵,不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暴力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决定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
张某不服,以长沙市人社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于2017年11月9日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张某的诊断为适应障碍——长期的抑郁性反应。此病的发生与2017年3月29日发生的侵害事件(被强奸,未遂)存在因果关系”。
:撤销长沙市人社局于2017年6月15日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长沙市人社局在判决生效后60日内对实业公司关于张某所受伤害的工伤认定申请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一审宣判后,长沙市人社局不服,提起上诉。: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后,长沙市人社局重新进行工伤认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并送达给张某,明确了张某的工伤等级,根据规定给张某落实了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不受理怎么办?
对工伤认定不受理的,申请工伤认定 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1、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可以作为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或者视同工伤确认申请(统称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工伤认定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时限(即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或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3、职工在原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到现用人单位后,被诊断患职业病的,现用人单位有责任作为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并附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分别提交相应的证据:
(1)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2)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3)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及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4)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
(7)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8)属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9)属于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职工受伤害或者被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
7、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编辑:橙籽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