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男女双方能否自行决定胎儿的命运

导读:未成年男女双方能否自行决定胎儿的命运

  如果男女双方均未成年,发生关系导致女方怀孕的,一般按女方家长的意见来处理。根据我国《民法》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由于双方都是未成年人,所以所怀的孩子主要由女方的家长来代替女儿处理。

 

  另外,在男女双方均未成年的情况下,二人发生关系并导致女方怀孕,最终决定将孩子生下,那么孩子出生后如果女方将其送给了别人,男方可以起诉女方,将孩子要回。

 

(编辑: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