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对实施性侵的犯罪分子处以半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导读:德国:对实施性侵的犯罪分子处以半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在德国,法律对于性侵儿童的定义,不仅指成人与儿童身体私密部位发生直接接触,非身体接触的行为同样属于儿童性侵范畴,如向孩子裸露性器官,展示或者与其一起观看黄书、黄片,拍摄和传播儿童黄片等。法律规定,14岁以上的成年人或青少年,对未满14岁的儿童有上述行为,无论是否自愿均属于性侵,要受到刑法制裁。,情节十分严重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监禁。

 

  事实上,与刑法制裁罪犯相比,德国政府更重视如何防范儿童遭受性侵,主要可分为三个方面:政府和民间组织发起的大规模宣传活动,幼儿园与学校的启蒙教育和家长对幼童的教育。2013年,德国联邦刑事警察局就曾携手州级警方和民间受害人协会,一同发起了预防儿童性侵的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进一步引起社会各方对儿童遭性侵的关注,让父母、监护人,和每一位成年人,包括老师、教练、邻居和朋友,都具备一定的预防儿童遭性侵的常识,共同来保护未成年人,同时,政府也鼓励受害人提出上诉,用法律手段将罪犯绳之以法。

 

  根据联邦刑事警察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德国共有约15000名儿童遭受性侵,其中2000多名未满六岁。据警方介绍,大部分的儿童性侵案件发生在受害者日常生活空间中,如家庭、邻居、学校等。所以学校和家长能否及时沟通了解孩子的心理状况对预防儿童性侵十分重要。在经过各方的努力下,德国近十年被性侵儿童数量逐年减少,但是未满六岁儿童受性侵数量却仍在逐年增加。

 

(编辑: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