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自述被打经过
近日,,引发外界关注。
6 月 5 日下午,吴良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南宁市已成立调查组,但他并不清楚组成单位和组成人员。他还表示,5 日上午,南宁律师协会、南宁市中院、南宁市政法委各自派人找其谈话了解了事发经过。
事发后,,但在事发经过、冲突过程等核心事实上,双方描述存在较大出入。
" ,并强行抢夺手机。" 吴良述说," 事实是,他们把手机抢走了也进行了检查,我没有录音录像,但我遭遇法警殴打却是事实。"
吴良述说,,公布真相。
对此,记者梳理了有关此事的 5 大核心问题。
1、立案登记问题
吴良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整个事件的起因源一宗案件的立案登记。
吴良述说,他代理了一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且合同履行地也在青秀,因此他在 6 月 3 日早上 7 ,准备递交立案材料。
" 大约 9 点 10 分左右,轮到我到立案窗口递交诉讼材料,窗口法官看了约两分钟后,就说要留下材料审查。" 吴良述称他当时说," 留材料审查,请给我出具一份收件回执,!"
吴良述说,2015 年 5 月 1 日,,但无论他怎么解释,法官都不予立案也不出具收件回执。
" 后来在我的坚持下,。" 吴良述回忆,,依然没拿到收件回执。于是,。
对这一过程, " " 的通报称:吴良述律师到诉讼服务大厅申请立案,因涉及管辖问题需进一步审查,立案窗口工作人员收取吴良述的起诉材料并进行登记后,告知吴良述不能当场立案,吴良述听后情绪激动,在立案大厅大声嚷嚷。鉴于这种情况,。,,待立案庭审查后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吴良述不服,后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我院纪检监察室人员对其进行接访,并与立案庭庭领导对其关于立案问题进行了答复,再次告知其起诉的案件经我院审查后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
吴良述向记者表示, " 收件回执 ",对方一直不予提供。另外,,他始终保持克制,未大声说话,也没有任何过激言行。
2、手机录音录像问题
吴良述说,,因为他将律师执业证和手机及立案材料都放在桌子上,。
" 她要求检查我的手机,并让我把手机里的录音删掉。我没有录音也没有违法,拒绝了她这一要求。" 吴良述说。
随后,。同时,在吴良述要求下,。
对这一过程,:在接访中,。我院法警大队安保人员得知吴良述在接访中承认录音录像后,因担心吴良述已对审判区域和审判人员进行录音录像,。
另外,该院办公室主任雷震 6 月 3 日接受采访时曾表示:" 吴良述早上 8 ,逗留时间长,有条件进入庭审现场或其他办公场所进行录音录像,且其明确告诉法警说有录音录像的行为,法警遂要求对其手机进行检查。"
对此,吴良述对记者表示:" 第一,我没有录音录像,第二,我也从来没有承认有录音录像的行为,第三,即便我录了音,也没有法律禁止。"
" 我当时就明确对他们说,,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和合法手续。拿出依据,我的手机他们可以随便检查,没有任何问题。" 吴良述说,在两个多小时内,一位自称教导员的法警曾三次派人去取相关法条,但都是禁止诉讼参与人在法庭上录音、录像的规定,与此事无关。
3、肢体冲突经过
" 因为我的拒绝,现场法警有些羞恼成怒,走到我面前,说我不配合他们工作,于是叫来几位法警要强行检查我的手机和随身物品。" 吴良述说,当时他坐在椅子上,看情况不对,立即把手机从桌上拿起放到右边的裤兜里。
对于这一过程,吴良述有详细的描述:上述那位教导员,叫来警号为 450814 的法警还有其他两位法警,一拥而上就抢了我的手机,我坐在凳子上本能地用双手护住右边裤袋,他们凶猛粗暴地把我拖下凳子,一个抢我手机,一个把我摔倒在地,并合力抢我手机,用脚踩我的手臂和前胸,并把我的裤子、衣服全部扯烂,右脚裤管几乎全部撕开完,底裤都露出来了。在此过程中,我呼喊救命,在旁边看热闹的法警就把门关上,抢手机的两法警就使劲勒住我的脖子使我几乎窒息,并用手使劲全力捂住我的嘴巴不让我呼喊求救。
吴良述说,手机最终被法警抢去,在争抢过程中,手机摔被在地上屏幕全碎。
" 他们拿我的手机,强行检查了约二三十分钟,但没发现任何录音录像的记录。" 吴良述说,在这个过程中,他要求用手机将情况通报律师协会和家属。。
对这一过程,:"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沟通后,吴良述仍不配合,我院法警大队教导员和另外一名法警即对其进行强制检查手机。吴良述见状,将手机放到裤袋里,双方因此发生拉扯。拉扯中,吴良述紧捂裤袋,导致外裤脱线。"
吴良述说:" ,裤子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脱线’成那个样子?"
4、事后处理经过
吴良述说,在等律协人员过程中,。
" 不让我走出办公室,他们还拟了一份笔录要我签字,大意是吴良述违反规定录音,法警对过激的行为表示歉意。" 吴良述说," 我说等律协的人员到了我再看、再签字,况且这是你们自己做的笔录,没有问过我。"
吴良述说,此时上述教导员拿来一条裤子,并说 " 扯烂了你的裤子,表示歉意 "。吴良述表示拒绝。
吴良述说,中午 1 点左右,,。
" 了解到情况后,林院长说‘无论如何,我们工作人员粗暴执法,损害你的物品并殴打你都是不对的,我向你表示歉意’。并问我有什么要求。" 吴良述说," 我当场表示,现在也不需要你们领导盲目地道歉,现在我要求把刚才的录音录像当着大家的面播放,并封存所有录像。是谁的责任由谁承担。"
吴良述说,对此要求,该院院长开始表示同意,后又以技术人员下班了无法提取封存为由否决了。
下午两点左右,在律协人员劝说下,," 这时,该院长又再次要求我把裤子换上再走出去,我再次拒绝," 吴良述说。
对这一过程,:见此情形,法警大队教导员立即让法警拿来一条新裤子让吴良述更换,吴良述拒绝,,并拨打律协电话,。我院工作人员也通知律协派人过来协助处理。约 12 点半,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南宁市律协派人到场。律协人员到场后,吴良述依然拒绝更换裤子,并将其上衣扣解开。律协人员和我院领导反复动员一个多小时后,,但拒绝更换裤子和扣好上衣。。
吴良述说:" 我被殴打是小事,但涉及到全中国律师的尊严的问题,我要留下这张照片,以此存照。"
5、调查进展
吴良述说,6 月 3 日下午他去广西民族医院做了检查。" 身体没有大碍,但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双手、双脚、两个膝盖等处有红肿,身上多处被抓伤。"
吴良述说,6 月 5 日上午,南宁市律师协会、南宁市中院、南宁市政法委三个单位各自派人到他所在律师事务所了解情况。
" 他们找我谈话,主要是了解事发过程。" 吴良述说," 目前南宁市已成立调查组调查此事,但组成单位和组成人员我并不了解。"
吴良述说,。
" 我的要求很简单,就是要求公布真相,,最起码要当着我、我所在单位及律师协会的面播放出来。" 吴良述说," 到 6 月 5 日止,。"
对于此事,:" 我院将会同律协等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广西律师协会表示,事发当日下午,广西律师协会会长黄志文就主持召开自治区、,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研究提出了依法调查事情真相、切实维护律师合法权益的意见和措施,并向司法厅领导做了汇报;同时要求南宁市律协尽快将情况向市司法局报告。
" 下一步,自治区律师协会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查清事实真相,依法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广西律师协会表示。
另外,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已有 500 余名会员对此事发布《声明》,提出三点要求:、当场的监控录像;有关法警应尽快自行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依法接受处罚;,。
截至 5 日下午,,,结果均无人接听。
(编辑: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