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不雅视频是否涉及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所谓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传播的内容是否构成法条中的要件,最终是否构成“淫秽物品”,需要由公安机关进行鉴定。从法律上来说,不雅视频、信息等被传到网上,不管是制作者上传还是由他人上传的,都有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范围如果超过了“三百或六百人次以上”就已经达到了我国《刑法》的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拘役或者管制。而网站的经营者或者是管理人员想要提高网站的点击率和关注度而传播“淫秽物品”,也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罪。
以牟利为目的在公共空间上传20部以上的淫秽视频,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即便是不以牟利为目的,上传40部以上的淫秽视频,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相关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然而,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
(编辑: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