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交通违章须从源头上治理

导读:行人交通违章须从源头上治理

  2005年8月5日,对于金女士来说是个黑色的星期五。当晚20点45分,她驾驶小客车由北向南行至北京市朝阳区京承高速进京方向12公里处时,车前部将进入高速公路的一男子撞出,结果造成该男子当场死亡。至今,金女士惊魂未定,还不敢开车,可怕的一幕总是难以抹去。

  据负责办案的人员介绍,这位行人横穿马路的 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像他这样的违法行为还不少,由此而造成的悲剧每天都在上演,可是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它的危险。来自北京市交管局的统计数字显示,2002年北京发生行人事故1125起,死亡225人;2003年,北京行人事故为901起,死亡218人;从2004年1月至2005年7月,北京市共发生行人事故842起,死亡200人,伤703人,直接经济损失726万多元。财产损失可以量化,而生命代价却无法计算。 行人违章成为交通顽症

  记者在北京市阜外华联商厦西侧十字路口发现,十分种的时间内,行人违反交通信号标志(闯红灯等)5起、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7起、走机动车道2起,还有骑车逆行2起。在路口东、西两侧各有一座人行过街天桥,但仍有为数不少的行人不走过街天桥而在路口、甚至车流中穿行。在北京市较繁华的西单商业街,机动车道上行人川流不息,而仅10米之遥的过街天桥上,行人寥寥无几。在北京宣武区虎坊桥的丁字路口,地上的斑马线清晰可见,人行横道上红灯亮了,一些行人快跑着抢那几秒钟到达对面,更有少数人像散步一样徜徉在斑马线上,全然不顾已经起步加速的汽车。这些镜头读者们都不会陌生。

  北京市交管局高级工程师翟忠民说,北京永定门南二环是行人违章较突出的地段,这里发生过多起行人横穿机动车道被撞死的事故,而这里的违章现象仍然天天发生着。他说:“如今,这里的护栏已修得比人还高,但还是拦不住跨越护栏的行人。护栏越多,城市给人的感觉就越‘野蛮’,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但现在只能依靠铁栏的强制力,而不能依靠行人自身的道德约束。”

  翟忠民说,事故的“黑点”,交通的“堵点”,起源在于秩序的“乱点”,而行人违章则是“乱点”的关键因素之一。近年来行人违章越来越多。据估计,目前北京市的交通事故中,10%至20%与行人违章有直接关系。 违章现象缘何屡禁不止

  我们看到,在许多地方,无论是车辆还是行人,有交警的时候就严格守法,没交警的时候就争道抢行、随意穿越,“遵警不遵法”的现象比比皆是。翟忠民分析说,行人守法意识的欠缺是违章的主要原因。许多行人的法律意识还没有达到高度自觉、自律的程度,他们把交通法规当作一种束缚,总是以一种消极、被迫的心态去面对它,而不知自觉守法就是对自己的保护。

  其次,对交通安全法宣传的错位也助长了行人违章。很长一段时间,人们总是认为只要机动车撞行人,由机动车主承担责任,而不应由行人承担责任,侧重于保护行人。交通执法的重点也大多放在机动车违章上。于是有了“我是行人我怕谁”的论调,这其实是助长了行人违法行为的发生。事实上,只要有违法行为的发生,无论是司机还是行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三,行人对路权片面理解也带来违章行为多发。路权,包括出行权、通行权、选择权、占用权。而许多行人并不明确自己的路权在哪儿,有些行人只知道“空间路权”,不知道还有“时间路权”,只知道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知道按“灯”行事同样重要。他们认为只要上了人行横道就进了“保险箱”,机动车撞到自己肯定是司机的过错,于是红灯穿行变得无所顾忌。

  再者,部分行人对现代交通存在认识误区。行人中有很多人对机动交通特点并不了解。少数人以为一旦刹车,车就会马上停住。殊不知,机动车都有2秒钟反应时间,且反应时距与速度有关,如果车速80公里,行人与车间距就不得少于80米。由于行人没有这些知识,导致汽车想刹车都来不及。

  “行人违章的普遍存在和守法意识的淡薄,根源于交通教育和法制教育的缺失。这方面我国与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翟忠民说。在学校教育中,交通教育并不是必修课,而是选修课,大多流于形式。相关内容散见在小学课本的思想品德课本,中学的社会实践课本等。而即使相关问题没有答对考试也照样能通过,照样拿到毕业证。在社会教育中,大多数单位或部门只是请交警来讲交通法规和案例,没有系统地讲解其中的科学道理。专业教育不过关,社会教育简单化,就如同“沙滩上盖高楼”,正确的交通意识难以树立。有关专家也指出,现行的部分法规存在漏洞也是导致事故频发的诱因。人与车只要有一方看到对方,事故频率就很低,如果双方都看到对方,事故频率就更低。按照旧的交通条例,行人沿马路右侧行走,人与车一前一后在同一个方向行进,行人要扭头才能看到机动车。现行条例对此进行了改进,规定行人应沿马路两侧行走。但有专家认为,最科学的方法是行人沿马路左侧,即迎着机动车行驶的方向行走,这样人与车双方都能看见对方。 现代交通呼唤守法意识

  现代科学技术固然赋予了现代交通新的内涵,但现代交通归根到底要靠人来实现,如果有关行人的基础工作做不好,现代交通无从谈起。翟忠民说,智能交通建立在交通流排队行驶不能离散的基础上,只有交通流排队行驶,才能遇见交通信号的绿波(即多数绿灯、少数红灯)。而如今,行人乱穿马路,机动车随意变线,交通流排不了队,再现代化的智能交通也要失灵。因此,现代交通文明不仅仅是用交通标识、标线、设计规划等技术指标来衡量,更要关注“文明”的本质。“文明”表现在交通参与者互相谦让,更体现于强烈的守法意识。

  从今年8月1日开始,北京交管部门开始了为期40天的交通秩序环境集中整治,其重点就是治理行人违章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违章。当天,仅海淀区,两个半小时就处理行人、非机动车违章2000余起。8月1日至8月11日,北京市共出动警力9019人次、警车5500辆次,发动社会群众及相关执法部门力量9000人次,纠正处罚重点违法行为8.2万起。

  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史其信教授说,行人违章现象的减少不能只靠专项治理,而应形成长效机制。许多时候是因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距离间隔太远或设置不合理,行人不愿多费时间导致种种违法现象。这告诉我们,提高行人守法意识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有关部门要改进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更加体现“以人为本”。此外,除了加强对机动车的管理和监督,也要完善相关设施,加强对行人的监督。例如,在发达国家,行人通行的地方通常设有违章监视设备,这就很有威慑力。久而久之,行人就养成了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简言之,就要加强教育、严格执法、形成环境,这就是说要从源头上进行治理。
(编辑:又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