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陈志成们”岂能“不再追究”
北京房山怪石山景区的十余处景观石上出现红色笔迹涂鸦,这些涂鸦的落款都是“陈志成”,且日期均为2016年9月1日。目前,陈志成已向景区道歉,并到景区对涂鸦过的景观石进行深度清理。景区方面则表示,“他道歉态度很诚恳,也做了清理承诺,景区已经接受了他的道歉,这事算是完事了,不再追究。”
虽然陈志成用行动表达了歉意,也得到了景区的谅解,但此事能这么轻易地“不再追究”了吗?按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陈志成的涂鸦行为涉嫌“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应当纳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并可向征信机构通报,使其进入“黑名单”,而非止步于“接受道歉”“不再追究”。
自国家旅游局出台“暂行办法”,建立“旅游黑名单”制度以来,公众对此寄予很高期待。但从实际效果看,可谓差强人意。只有让“暂行办法”真正亮出“锋利的牙齿”,让“陈志成们”接受严厉的惩罚,为自己的不文明行为真正付出代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旅游不文明行为。否则,一句“不再追究”轻轻放过之后,还可能会有更多的“陈志成”纵情涂鸦。
(编辑:又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