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多省出台“禁酒令” 确需饮酒需纪委批准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规定,要求在自治区范围内的所有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记者梳理发现,近两年,浙江、黑龙江、吉林、江苏、湖南、安徽等省份已出台公务接待“禁酒”规定。
特殊情况需饮酒应报纪委审核批准
新疆近日出台的《自治区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提出,自治区范围内所有的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因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报本级纪委(纪检组)审核批准。
《规定》还特别指出,所称一律不准饮酒,是指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任何酒类。
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饮酒
2013年12月8日,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接待活动食、宿、行等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随后各省份陆续出台本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不少省份还针对公务接待提出“禁酒”要求。
相对于大多省份工作日午餐一律不准饮酒的规定,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浙江、黑龙江、吉林、江苏、湖南、安徽等省份已出台更严的公务接待“禁酒令”,即不分午餐晚餐一律禁酒。其中,黑龙江、吉林在2014年出台有关公务接待规定,要求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饮酒。
9月28日,吉林长春市一名公务员坦承,公务接待“禁酒令”实施后,饭局都不再安排酒,也清静了许多,既减少了接待费用,也节省了用餐时间,“而且以前接待领导陪酒必喝多,身体也吃不消。现在有了不喝酒的充分理由,也不再为了推酒绞尽脑汁。”
(编辑: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