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被撞”9次 碰瓷哥姿势表情都一样

导读:6年“被撞”9次 碰瓷哥姿势表情都一样

  2011年12月3日
  云大西路转盘处,施某某骑车轻微碰擦一辆大货车受伤,拒绝提供伤情证明及医院检查证明。
  2012年6月9日
  环城南路泰丽酒店附近非机动车道内,施某某骑车碰撞兰先生的轿车。
  2012年6月18日
  华昌路方华超市门前,施某某骑车加速与掉头的陈先生的轿车碰撞。
  2012年6月20日
  近华浦路,周女士的轿车压线倒车起步时,施某某骑车撞上轿车右前轮。
  2012年8月21日
  金碧路与国防路交叉路口,施某某骑车撞上张先生右转的轿车右前轮。
  2013年8月4日
  经开区跑王线,施某某骑车撞上同向直行的毛先生轿车右前轮。


  去年3月,张女士驾车行驶到昆明滇缅大道麻园铁路口时,一男子骑自行车故意撞上自己的车,随后向张女士索要600元钱私了。张女士觉得“蹊跷”报了警,昆明交警二大队民警到现场一看,这男子是交警的“老熟人”了,6年间涉嫌“碰瓷”9次的施某某,每次都毫无“新意”地伤了右脚。


  同样的情景,6年间,还出现在云大西路转盘处、环城南路泰丽酒店附近、华昌路方华超市门前、近华浦路、金碧路与国防路交叉路口、经开区跑王线等等,主角都只有一个,就是这位施某某。每一次,施某某都骑着一辆无号牌的破旧自行车,每一次受伤的都是他的右脚踝,旧伤处溃烂着。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施某某早在2009年,就因涉嫌“碰瓷”被昆明交警录入“碰瓷”人员信息比对库了。目前,施某某已接受处罚。


  交警分析


  如何判断自己是否遭遇“碰瓷”?发生“碰瓷”后该怎么办?来看看昆明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杨帆的分析和提醒。

  特征


  1. 不愿报警,在现场要求私了,扭扭捏捏不愿去医院。


  2. 当事人损伤大多为浅表伤、开放性伤,肉眼观察较为血淋,或者损伤为陈旧性伤口重新受伤。


  3. 一个人或多人团伙作案,一人受伤,多人以围观身份帮腔,“帮”受伤者索要钱财,金额从数百元到数千元不等。


  手段


  1. 在人多拥挤的商场附近、非机动车道上,“碰瓷党”或骑自行车(电动车)、或步行,趁目标车靠边、倒车、掉头时,瞅准机会突然撞上去,把自己撞成轻伤或假装受伤,敲诈车主。


  2. “碰瓷党”在城区主要环线或主要交通干道上驾车转悠,寻找违法变道、路口抢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车辆或外地车辆,趁驾驶员违规、走神时故意制造事故。


  3. 钻法律“空子”,选择人行横道、非机动车道等人多拥挤的地方,故意制造擦碰事故。


  4. 利用破旧、有刮擦损伤痕迹的名牌车制造“碰瓷”事故,名牌车修得贵,敲诈的赔偿也就比较高。

 

(编辑: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