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这些情况不能开远光灯!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夜间行车不能使用远光灯的几种情况作出明确规定,以下情况不能使用远光灯: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3、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4、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5、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
6、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以下情况才可以使用远光灯:
远光用于前方无来车或不尾随其他车辆时的行驶照明,或是在乡镇间比较偏僻又没有路灯的公路上行驶时。但遇到对方有来车时,都需要在150米以内,将远光灯调整成近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