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误解“看灯一分钟”背后的执法善意

导读:别误解“看灯一分钟”背后的执法善意

  11月1日晚上,深圳市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严查远光灯”的行动,并在其微博官方账号@深圳交警进行直播。该视频直播时长98分钟,视频显示,深圳交警对数位在明亮的城市路面开远光灯的司机进行了处罚。首先,司机下车后坐上一个“绿椅子”体验远光灯一分钟,随后,交警向司机普及正确使用远光灯的知识,并对该司机处以300元罚款,记1分。负责直播的交警称:“自己种的果自己食。”


  让违规开远光的司机“看灯一分钟”的新闻,一下成了网友的热议。很多网友认为交警的做法伤害了被处罚司机的正当权益,缺乏执法温度,甚至是一种“报复性”的处罚。其实,对于交警“看灯一分钟”的行为,我们更应该学会包容和体谅,虽然做法存在争议,但毕竟出发点是好的,不能用生硬的态度去否定背后的执法善意。


  几乎每个司机都曾遭遇过远光灯的影响和“伤害”,刺眼、晕眩、短暂性失明。据统计,在被远光灯照射时会出现两秒钟的短暂失明,按照60公里每小时的车速计算,这两秒钟就相当于是闭着眼睛开出去33米,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尤其是在弯道、山道处,发生危险的概率更大。而一些司机往往因为驾驶习惯,或是缺乏必要的交通知识,抑或是只图自己方便,在会车之时全然不顾他人感受,自顾自地开着远光灯飞驰而去,根本没有认识到远光灯给别人造成的影响甚至伤害。


  “看灯一分钟”目的不是惩罚,背后更是一种带着善意的教育和提醒。很多司机在接受扣分和罚款后,除了更多的埋怨外,只怕不会用心去反思自己的错误行为。下次行车,这个陋习依然不改,刺眼的远光灯还是会危害到其他人的行车安全——毕竟上次的处罚并未让其真正触及“灵魂”,那么罚款和扣分的惩罚,也就没有实质性的意义。


  罚不如教。让违规司机看灯一分钟,正好让其站在对方的角度去亲身感受与体验,显然要比扣分与罚款更具教育和警醒意义。这能够让他们学会换位思考和自我反思,逼迫他们从中发现自身的错误,并作出真心实意的整改,避免下次再犯错误,这既是对别人夜间行车的保护,也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从这个角度来看,“看灯一分钟”的积极意义还是值得肯定的。


  当然,“看灯一分钟”也不能成为一种强制性的行为,更不能成为逾越法治的借口,毕竟任何处罚都不能背离法治精神。在读懂背后的执法善意后,我们也期待有新的、更为合理的手段和措施来治理各类违规驾驶行为,以便在保证不伤害被处罚司机健康与权益的情况下,也能让被处罚者由心接受执法背后的好心和善意。


(编辑:L-Lem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