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乱用远光灯 严惩更需严查
深圳市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严查远光灯”的行动,并在其微博官方账号@深圳交警进行直播。该视频直播时长98分钟,视频显示,深圳交警对数位在明亮的城市路面开远光灯的司机进行了处罚。首先,司机下车后坐上一个“绿椅子”体验远光灯一分钟,随后,交警向司机普及正确使用远光灯的知识,并对该司机处以300元罚款,记1分。负责直播的交警称:“自己种的果自己食。”
不急为“看灯一分钟”叫好
治标更要治本,执法要用真情,我们不该急着为“看灯一分钟”这样的做法叫好。为什么呢?其一,这样的体验不利于健康,远光灯很亮、很刺眼,让当事人坐下来体验远光灯一分钟,那么这对他们的视力也是会带来危害的,眼睛看出毛病怎么办?视力出问题了怎么办?出现其他不良症状怎么办?细思恐极,必须慎行;其二,又看灯、又学习、又罚款、又扣分,这让当事人接受起来是有一定难度的,执法部门完全没必要采用如此带有强制色彩的做法,可能你是为了警示、为了教育,但是也极有可能起到反作用,让驾驶人与交警更敌对、更不友好,给道路安全带来更多潜在的威胁。
(时评作者)
“看灯一分钟”是种换位思考
(湖报 评论员)
“体验式处罚”不能违背法治精神
对于“乱开远光灯”这种轻微违法行为,交警合法的处罚方式是口头警告后放行。这种“罚看远光灯”一分钟的方式已经超出了“体验式处罚”的范畴,带有了一定的体罚意味,这更有违立法本意。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法官)
“看灯一分钟”也是一种亲身体验,通过“看”能让被罚者长点记性,给其他人以警示。让乱开者都实行“看灯”毕竟是权宜之计:一来从发现拦下到处理,要花费不少的时间;二来车停之处会引来不少人观望,有可能使交通不畅,尤其是在交通要道很难及时进行处罚。因而还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发现一起处罚一起,让乱开大灯者时时警觉,养成不乱开大灯的习惯。
不能让远光灯乱瞪“大眼”
(时评作者)
远光灯里看文明
(评论员)
对滥用远光灯坚决说“不”
文明行车,规范使用远光灯,一方面需要靠驾驶员的自觉,提高科学使用灯光的技能。另一方面,交警部门要加大对司机滥用远光灯的查处和教育,促进司机自觉自律、提高文明开车的意识,不“争斗”开灯,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遵章守纪。当前,对远光灯滥用的处罚,远远不及酒驾,执法力度也更小。要通过执法常态化,加大惩罚力度。要罚得那些滥用远光灯的驾驶员形成条件反射,引导他们慢慢向秩序靠拢,成为维护秩序的一分子,偶尔违反,还会心生愧疚。 (时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