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案频发引众怒:3岁幼儿的话能否作为证据?
11月22日,北京朝阳区管庄红黄蓝幼儿园十几名家长到派出所报案,称幼儿遭遇老师扎针、喂不明白色药片、全裸体罚。还有家长透露,孩子可能在幼儿园遭到了猥亵。
家长聊天截图
事件进展:
家长报警,北京警方已成立专案组调查此事;涉事老师已经被停职;朝阳区教委已成立工作组进驻幼儿园调查;。
但是大家最关心除了小朋友们的情况,就是这次案件进展,背后的真相能否查清,能否将有罪之人绳之以法。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确认一个人是否有罪,最重要的是否有足够充足、有效的证据证明。刑事证据中包括(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在这次虐童案中,幼儿园小朋友年龄偏低,有些说话甚至还不能连贯,这样的话,能否作为证据呢?效力怎么样呢?
报道片段:2岁7个月的小男孩月月告诉奶奶和爸爸妈妈,说睡觉时老师会给他喂白色药片,“不用配水就喝了,不苦,每天都吃”。还有的孩子表述了其他被侵害的情节……
家长提供视频截图
根据我国刑诉法、民诉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幼童能清楚、有逻辑地表述相关情况,他就可以对自己知晓的情况为自己、为他人作证。幼童的表述,无论是被害人陈述还是证人证言,宏观上讲,只要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就具有证明力。当然,因为幼童的认知能力有限,心智没有完全发育,其言辞的证明力不能完全按照成人的标准来看待,要结合全案证据来综合判断。
家长接受记者采访
从家长的采访视频和聊天截图中,可知十几个小朋友的陈述虽然断断续续,但是,人名、件事经过基本一致。这样也是大大增加作为证据的效力和可信度。
有家长咨询:现在警方在调查,但是家长要怎么配合协助呢?
虽然幼儿园现在已经立案侦查,但是身为家长并不能放下心。希望能尽快的了解案件的进展,也希望能为警方出一份力,尽快将有罪之人绳之以法。
那么大律师网建议,家长可以尽量收集手上的证据,如小朋友的陈述,可以进行录音以视频的形式作为证据,最好是多个小朋友的证人证言一起,同时要注意小朋友的情绪和心理健康;还有受害小朋友的身体状况以及医院的检查记录,可以对小朋友身上的针眼拍照做记录等等。最好还是要请专业律师进行协助配合警方,也可以尽快的了解案件情况。
我们希望法律能还孩子一个干净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