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知识

发布时间:2019-11-05 09:15:15


  导读:本文网为你介绍了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知识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调解

,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机动车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由谁负责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调解的期限?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调解过程的处理?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由调解人签名,,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一)事故简要案情和损失情况;(二)责任认定;(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四)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赔偿款项。但是涉外事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