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肠道、直肠、肠系膜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其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发布时间:2019-09-01 12:26:15
一级:
腹部损伤致: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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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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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腹部损伤致: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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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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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
腹部损伤致: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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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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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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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
腹部损伤致: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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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
腹部损伤致: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盆部损伤致: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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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
腹部损伤致: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腹部损伤致:肠系膜损伤修补。
盆部损伤致: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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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为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肠、肠道、直肠、肠系膜损伤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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