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交通局《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及违章案件处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4 16:42:15


  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规定的李光强等32名违章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具体见违章情况表)。由于使用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对处罚不服的,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执行或依法将查扣的违章车辆、物件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二OO九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