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的交通事故起诉状
发布时间:2019-08-27 16:53:15
民事诉状
原告:方**,女,汉族,
被告一:张**,男,汉族,
被告二:阜阳市颍州路运有限公司 住安徽阜阳市颍州区人民中路明珠商住楼 法定代表人:张显忠
被告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 住安徽省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七里铺龙腾装饰市场办公室四楼 负责人:王洪贺
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电瓶车损失费1499元、第一次治疗医药费25333.60 元、第二次治疗医药费3599.21元、残疾赔偿金37360元、误工费14000元、护理费6300元、营养费27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620元、伤残鉴定费1660元、交通费 元、被抚养人生活费9582.4元、精神损害赔偿5000元;
2、 请求判令被告二与被告一承担连带责任;
3、 请求被告三、被告四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4、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一、被告二承担。
事实和理由: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应受法律保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所请。
此致
苏州虎丘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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