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肇事导致4死7伤
发布时间:2020-06-17 00:46:15
本报十堰9月5日电 昨天,审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
今年6月18日下午6时10分许,郧西县琪星驾校教练佘泽传驾驶教练车带领学员考驾驶证回程途中,为避让行人,车辆跨出公路中心黄色单实线,与对向行驶的本县涧池乡村民杨军驾驶的双排座小型货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杨军及乘车人4人死亡、7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佘泽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杨军负次要责任。
,佘泽传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在驾车行驶中未能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致使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佘泽传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可酌定从轻处罚。
今年59岁的佘泽传有30余年驾龄,之前行车从未发生过交通事故。他在法庭上真诚悔罪,希望驾驶员引以为鉴。
包括县内两个驾校全体教练和学员、客运站司机在内的500余名群众参加旁听。郧西汽车客运站一位经理说:,比我们组织开100次安全教育会还管用!”
最新资讯
-
04-05 0
-
08-20 2
-
08-18 1
-
01-21 0
-
08-28 0
-
01-2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