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责任限额标准

发布时间:2020-01-06 04:07:15


交强险责任限额标准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400元人民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车辆大类 序号 车辆明细分类 保费
一、家庭自用车 1
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 1,050
2
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 1,100
二、非营业客车 3
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 1,000
4
企业非营业汽车6-10座 1,190
5
企业非营业汽车10-20座 1,300
6
企业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 1,580
7
机关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 950
8
机关非营业汽车6-10座 1,070
9
机关非营业汽车10-20座 1,140
10
机关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 1,320
三、营业客车 11
营业出租租赁6座以下 1,800
12
营业出租租赁6-10座 2,360
13
营业出租租赁10-20座 2,580
14
营业出租租赁20-36座 3,730
15
营业出租租赁36座以上 3,880
16
营业城市公交6-10座 2,250
17
营业城市公交10-20座 2,520
18
营业城市公交20-36座 3,270
19
营业城市公交36座以上 4,250
20
营业公路客运6-10座 2,350
21
营业公路客运10-20座 2,620
22
营业公路客运20-36座 3,420
23
营业公路客运36座以上 4,690
四、非营业货车 24
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 1,200
25
非营业货车2-5吨 1,630
26
非营业货车5-10吨 1,750
27
非营业货车10吨以上 2,220
五、营业货车 28
营业货车2吨以下 1,850
29
营业货车2-5吨 3,070
30
营业货车5-10吨 3,450
31
营业货车10吨以上 4,480
六、特种车 32
特种车一 6,040
33
特种车二 2,430
34
特种车三 1,320
35
特种车四 5,660
七、摩托车 36
摩托车50CC及以下 120
37
摩托车50CC-250CC(含) 180
38
摩托车250CC以上及侧三轮 400
八、拖拉机 39
农用型拖拉机14.7KW及以下 待定
40
农用型拖拉机14.7KW以上 待定
41
运输型拖拉机14.7KW及以下 待定
42
运输型拖拉机14.7KW以上 待定
(1、座位和吨位的分类都按照“含起点不含终点”的原则来解释;
2、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冷藏车;特种车二:用于牵引、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特种车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医疗、电视转播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特种车四:集装箱拖头。
3、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5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