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流程是否必须参加
发布时间:2020-05-07 04:51:15
离婚,法官一般都会询问夫妻双方是否进行诉前调解,诉前调解就是离婚调解,那么,这个离婚调解流程是否必须参加呢?能否不通过离婚调解,直接判决离婚?下面请看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调解流程是否必须参加
离婚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婚姻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先经过诉讼外的调解程序,经过哪个机关调解。。所以对诉讼外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对婚姻当事人进行强迫调解。
二、离婚诉讼的流程
(一)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答辩阶段。
1、,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请求延期,。
(三)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三、诉讼离婚的几大误区
1、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吃亏
诉讼离婚,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因此,重要的是证据的收集,与谁先提出离婚无关。
2、有婚外情就可离婚
有婚外情并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按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条件,这里的同居是指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与婚外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证明有婚外情并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3、分居2年就可离婚,或认为只有分居2年才能离婚
我国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可以判决离婚,可见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如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引起的分居2年以上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是离婚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未分居但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仍可以判决离婚,有的夫妻感情随已破裂,但误以为只有分居2年后才能离婚,因此等待2年后再起诉,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4、房子写谁名就归谁
有的婚姻当事人误以为房屋登记是谁的名字在离婚时就会判给谁。事实上在婚后购买的房屋无论是以哪一方的名义登记,只要没有特殊的约定,都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权分割。 一方父母婚后赠与房产,没有明确说明的,产权证办在一方名下的,也为夫妻共同财产。
5、离婚前转移财产就可以不分
有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前或在离婚诉讼中,常常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比如银行存款股票变更房屋登记等,以为转移了便万事大吉,实际上往往会留下相关证据,还可能导致因恶意转移财产而少分财产,因此如要转移财产必须慎重。而且,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了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仍可主张分割。按照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离婚后发现还有共同财产未分割的,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可以起诉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6、“青春损失费”赔偿误区
有女性当事人认为,在离婚时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这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按照我国婚姻法规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只有存在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虐待、。
7、“我不同意离就别想离”
有的当事人误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就不会判决离婚;事实上,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
8、小孩抚养误区--抚养费和抚养权
有的婚姻当事人误以为判决离婚后,小孩由另一方直接抚养,自己就没有任何义务了,或者认为小孩子判给对方后,自己就再也没有机会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实际上离婚解除的是婚姻关系,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无法解除的,双方还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监护抚养赡养继承等,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仍应当承担抚养费。离婚后,如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变更小孩的抚养权。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调解流程是否必须参加的相关法律知识,由上述内容可知,诉讼离婚并不一定要经过离婚调解,是否进行调解是自愿选择的,如果不愿意进行调解,则可以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如果诉讼离婚遇到疑问,可上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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