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不赔偿的范围

发布时间:2019-09-28 15:20:15


  核心内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有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的等四种情况。下面由小编详细介绍交强险不赔偿的范围。

  交强险不赔偿的情况

  一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是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相关知识:

  交强险赔偿原则

,交强险是对第三者造成损失的赔偿,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将实行交强险先行,商业三责险补充的原则。

  商业车险在扣除交强险赔偿金额后,对剩余理赔金额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计算免赔率,最终确定相应理赔金额,但商业车险的理赔原则是有责赔付,无责不赔。

  交强险赔偿责任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