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工程款债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07-06 09:24:15
一般情况借款都会有借条或者是债务合同,不管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都应该留下相应的证据,证明借款和被借款,防人之心不可无,防止以后欠钱不还的情况发生。但是如果没有借条,和其他相关合同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签订工程款债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
一、债权人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借贷关系没有借条,并不妨碍起诉。一般来讲,起诉只需要满足起诉条件就可以了,借条作为其中的证据,是不影响起诉的,但是可能对最后的判决产生影响。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二、相关规定
1、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2、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3、债权转让通知。
4、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时间。
三、签订工程款债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
(一)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及抚恤金、抚养费、赔偿金等债权不得转让外,其他债权都可以转让。
(二)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债权转让根据需要可以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由转让人直接向债务人发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转让。特别是冲抵债务的债权转让更需要签订书面的债权转让合同。受让方(转让方的债权人)应向转让方了解债务人可能提出的抗辩(涉及货款转让中的货物质量、售后服务及发票等),以及转让的债权是否有抵押、担保,并查看相关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是否有影响相关从权利转让的特别约定,并根据情况要求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重新保证。
(三)债权转让通知
不论是否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具体操作应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或由债权人委托受让人通知债务人。
(四)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时间
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将债权转让的实事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所以,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
以上就是小便为大家介绍关于签订工程款债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签订一份正式的协议,主要目的还是留下一份证据,减少未来出事的概率,多一份保障。也为自己以后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方便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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