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内车损理赔无需两头跑 必须符合四条件
发布时间:2021-01-07 19:13:15
据了解,由于目前大部分交通事故损失在2000元以内,超过50%的车险案例符合“互碰自赔”条件,新的交强险规则将大大简化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和理赔时间。
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
记者从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在节前他们就已接到行业协会的通知,而所有培训和准备工作也已在节前准备就绪。
据了解,“互碰自赔”处理机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两车或多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二、涉及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车损金额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三、由交通警察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四、当事人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事故各方分别到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原则上,任何一方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的,不适用‘互碰自赔’方式,按一般赔案处理,即对车辆损失2000元以内部分,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其他损失在商业险项下按事故责任比例计算赔偿。”华泰财险湖南分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对出险定损要求更高
当前,交通事故为双方共同过错时,车主要到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一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互碰自赔”实施后,将大大缩短理赔时间。车主出险,在第一时间报警、打电话给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后,就能定损处理事故,不再需要等待双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都到场。在具体赔付时,无论有责无责都不再需先行垫付,这也就避免了此前车主垫付后等待很久,理赔金才能到账的情况。
不过,“互碰自赔”实施后,在一定程度上对出险定损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此外,事故双方如何在事故现场判断财产损失赔付在2000元以内也是一个问题。中国保险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为防范个别不法分子利用车险理赔流程的简化钻空子骗赔,保险业除利用行业信息共享方式对事故进行比较验对外,还将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加大骗赔案件的处罚力度。□释疑
异地出险是否适用?
日前,中保协有关负责人表示,被保险机动车在异地出险,也适用“互碰自赔”方式,具体操作程序按出险地保险行业协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办理。例如,湖南投保的车辆开到江西,与一江西车辆发生碰撞,双方在向保险公司报案的同时,应向当地交通警察报案,由交通警察参与处理事故。双方车辆损失都在2000元以内的,可以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凭交通警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到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一方全责、一方无责”怎么办?
中保协表示,对于“一方全责、一方无责”,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轻微交通事故,保险行业先期已经推出了“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无责代赔,即由全责方保险公司对事故双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赔付,对于本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全责方车损,由全责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代为赔偿。)。“互碰自赔”是在“无责代赔”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于双方事故中的各方均有责的事故进一步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的升级版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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