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指南
发布时间:2019-12-22 04:49:15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指南
办理条件
1、业务主管单位批准
2、相关材料齐备
3、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呈交材料
1、筹备申请书一份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一份(原件)
3、 场所使用证明一份(原件)
4、 验资报告一份(原件)
5、 发起人和拟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一份
6、 章程草案一份
办理步骤
第一步:受理并初审登记材料
第二步:按照审查标准进行审查,通知社会事业局对材料进行审核
第三步:窗口印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办事程序
窗口接件―社会事业局审查―社会事业局审核―窗口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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