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拖车费停车费,保险公司赔吗
发布时间:2021-05-24 20:42:15
交通事故拖车费、停车费是不是属于保险赔付范围,关键在于明确这些费用是不是属于“必要施救费”。如果是的话,就应赔付;如果不是,则无需赔付。
同时,还要明确这种损失属于什么类型,如果是直接损失,则赔;如果是间接损失,则要在区分后再进行赔付。
所谓交通事故所产生之直接损失,指的是财产本身价值的减少,遵循的是全部赔偿原则;间接损失,则指代当事人因财产受损而发生的其他经济损失,遵循的是限制性赔偿原则,仅仅是在该损失与该事故之间有必然因果关系,该损失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和该损失有相应证据证明的情形时才进行赔付。
经典案例
2011年6月,刘某驾驶周某所有的车辆与张A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张A及其车上乘客原告张B受伤故。交管大队认定刘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张A前往医院就诊治疗支出医疗费用人民币2161.66元,支出停车费人民币80元。事发当天,经蔡甸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张A所驾驶车辆损失共计人民币577元,鉴定费50元。当年7月19日,经法医司法鉴定认定张A不构成伤残,后期治疗费800元,伤后治疗及休息时间30天,护理时间7天,原告张A支出鉴定费人民币700元。刘某垫付医疗费及支付费用共计人民币673.55元。
被告赔偿医疗费(1504元)、后期治疗费(800元)、护理费(54元/天×7天=378元)、交通费(200元)、误工费(5000元)、停车费(80元)、车辆损失费(577元)和鉴定费(750元)。(共计9289元)
双方都拿出了各种证据,争议焦点在于停车费是否属于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
律师评析
本案中,该停车费发生在治疗就诊时,并不属于施救费用,也不是具有密切因果关系的必要间接损失,更不是直接损失,所以,不属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
关于交通事故拖车费停车费问题,就讨论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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