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被自己的车挤死保险公司拒赔

发布时间:2019-08-10 10:04:15


货车司机将车停在一处下坡路段检查故障时,因忘拉手刹,货车突然滑行,将自己挤到围墙上身亡。事后,,认为其应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获得赔偿。这起离奇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在我市尚属首例。

  驾驶员被自己的车挤死是否能获交强险的赔偿?昨天,。

  今年44岁的王伟烨(化名)是下关本地人,在某运输公司当司机。今年3月的一个晚上,他像往常一样驾驶着重型自卸货车准备送货。,突然发生故障。王伟烨便将车停在路边,打开引擎盖检查发动机。修好后,王伟烨又试着发动了车辆,并走到车前察看车况。

  此时,王伟烨没有注意到自己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手刹没有拉。由于王伟烨停车的路段是一个下坡,他刚走到车前,便发现车子正在朝他“驶来”。王伟烨根本来不及逃开,便被货车挤压在身后的围墙上。后虽经医院全力抢救,王伟烨还是因脏器破裂身亡。经交警部门认定,王伟烨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王伟烨是家中独子,上有70多岁的父母要赡养,妻子没有工作,还有一个正在读书的女儿。他的不幸身亡让全家失去了生活来源。今年7月1日,他的家人将其所在的运输公司以及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1万元。他们认为,王伟烨是在下车后被撞死的,应当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获得赔偿。

  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而王伟烨是货车的驾驶员,是“本车人员”,显然不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畴。

  由于案情复杂,,将择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驾驶员离开车辆发生车祸获理赔

  北京曾有类似案例

  “就一般意义而言,驾驶员是‘本车人员’,确实不属于交强险中的受害人。但此案中,应对交强险做广义理解。”江苏环太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震宁表示,在交通事故发生的一刹那,王伟烨已离开了车厢,他的身份也随之发生变化,应属于受害人。


  记者了解到,北京曾发生过类似案件。一名原本坐在卡车车厢内的工人不慎摔出车外,结果被这辆卡车的后轮碾压致死。事后,,判决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然而,此案在二审时,,死者原本虽是“本车人员”,但他在摔出车外、被碾压之时,已完成了身份的转变,变成了车外人员,属于受害人。

  刘震宁解释说,从立法本意上看,交强险的设置是为了保护在道路交通中处于弱势地位的行人,驾驶员和“本车人员”被排除在外,是因为他们和车辆可以视为一个整体,处于强势地位。但一旦“本车人员”离开了车辆,便与普通行人无异,应认定为交强险中的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