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人身伤害诉讼时效

发布时间:2019-08-06 17:24:15


  任何案件都有诉讼时效的限制,所以车祸损害赔偿案件也不例外,而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车祸人身伤害诉讼时效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车祸人身伤害诉讼时效

  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规定:

  1、《民法通则》

  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有特殊情况的,。

  2、

  第196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原168条)

  3、

  第74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

  4、

  第94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95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二、交通事故起诉到判决执行需要多长时间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可以再延长3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30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1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6个月。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3个月。

  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0日。

  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5日。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

  裁定再审的民事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理期限的规定。

  下列期间不计入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公告、鉴定期间;;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中止诉讼、中止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恢复审理或执行的期间;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三、什么是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

  所谓时效,就是指法律确认某种事实状态持续存在一定期间便产生一定法律效果。时效法律制度分为两种,一为取得时效,也称占有时效;二是诉讼时效。我国法律中没有取得时效的规定。

  诉讼时效,,就丧失该请求权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权利人虽然享有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但权利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行使,否则权利人就丧失了该请求权。

  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实体上的请求权,也就是胜诉权,但程序上的请求权并未丧失,还有权行使。也就是说,即使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但如果义务人以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进行答辩,并拒绝履行义务,。

  设立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目的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防止权利上的“睡眠者”,避免因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时间过长,情势发生较大变化,;也防止因时日过于久远,义务人举证困难,,从而产生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车祸人身伤害诉讼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有特殊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