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驾驶车辆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诉讼主体是谁?

发布时间:2019-08-29 10:12:15


   未经同意擅自驾驶车辆致人损害的,诉讼主体应为擅自驾驶人。所为擅自驾驶,是指未经所有人同意擅自驾驶他人车辆。这里的擅自驾驶是指不存在雇佣关系的人擅自驾驶,在这种情形下,车辆的支配权从车辆所有人转移至擅自驾驶人,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也由车辆所有人转为擅自驾驶人。但是,车辆所有人或保管人如存在管理上的瑕疵,则不能免除其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