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上诉程序如何

发布时间:2019-08-05 16:04:15


  交通事故上诉程序:

  (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上诉期从接到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诉。

  (二)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法人应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三)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相关法律知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听侯处理。  2、,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3、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属道路交通事故的,立案调查。  4、,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5、,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医疗费及事故责任保证金,如不预付则暂扣车辆直至事故处理结案。  6、,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交管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交管科在受理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7、、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30日内调解二次,必要时可延长15日。  8、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  9、,当事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事故责任认定:,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可以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召集各方当事人同时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处理),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并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交当事人。如拒绝签收,可能造成放弃申诉权力的后果。  (四)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五)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六)办案人员宣布事故责任时,要出示如下证据,说明定责的理由和依据:  1、事故照片;  2、车辆、人体(受伤或死亡)的检查、勘验笔录;  3、车辆、人体(受伤或死亡)等技术鉴定报告;  4、事故现场图。,与检察机关逐级反映吧,交通肇事逃匿,构成犯罪了。以上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