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要经哪些程序

发布时间:2020-07-09 07:39:15


  核心内容:交通事故当事人因损害赔偿提起交通事故诉讼的,起诉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被告,组成合议庭等完成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诉讼的程序。

  交通事故诉讼的程序:

  一、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起诉状,,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

,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