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举证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19-08-13 19:41:15


  核心内容:交通事故诉讼举证过程中,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的,应依法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诉讼举证的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诉讼举证的注意事项:

  1、,;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举证申请,。

  3、,应依法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4、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5、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6、当事人申请鉴定,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7、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8、,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要自已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开庭时应提交证据原件、原物进行质证。

  9、,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

、澳门、台湾形成的,应该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10、,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11、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12、当事人未按要求完成举证责任的,应当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相应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