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超过确定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时,可以请求继续给付吗?
发布时间:2019-08-22 19:39:15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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