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民事诉讼材料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8-30 11:55:15


  交通事故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话,就说明已经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那么不仅要受到刑事处罚还要进行民事赔偿,民事赔偿也不是没有凭据的,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诉讼材料证明所受到的损失,才好进行赔偿。今天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交通肇事罪民事诉讼材料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罪民事诉讼材料有哪些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③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④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⑤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⑥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⑦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4、如委托律师代理,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签署授权委托书

  二、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图片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所以,就是在普通的交通事故当中,我们也应当注意保留证据材料,以便为日后的赔偿提供相应的依据。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交通肇事罪民事诉讼材料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