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交通事故诉讼费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23 15:44:15
在当代,大家的法制意识都有所加强。我们遇到了问题之后第一个想到的解决方式就是利用法律的武器。那么当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要提起诉讼,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9交通事故诉讼费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2019交通事故诉讼费收费标准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交纳500元至1000元;
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
、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
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交纳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交纳1000元。
三、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此类案件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法律有明确规定,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但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是长期以来民事审判中颇有争议的一个问题,目前尚无定论。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均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这种情况的起算时间比较容易确定,也没有太多的争议,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交通事故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提出调解申请的,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实践中争议也非常大。
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伤害明显的,起算时间是伤害之日;当时未曾发现的,起算时间是伤势确诊之日,看起来也非常明确,但在实践审理中,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严格按照法条的规定,自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第二种观点,诉讼时效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权利人只是知道了权利被侵害,但权利人损失的具体数额,还无从确定,要根据以后的治疗、休息、护理、以及是否构成伤残等情况才能确定,所以,对“伤害之日”和“确诊之日”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事发或确诊当天,要作扩大解释,即治疗终结或损失能够确定之日。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一种理由,就是由于受害人(权利人)一直在治疗当中,损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也在持续不断地发生和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权利人)的损失不再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才结束,诉讼时效从这时起算。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9交通事故诉讼费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不同的交通事故所需的诉讼费都是不同的,当我们准备提起诉讼的时候,可以依据具体情况来计算我们所需的诉讼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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