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投保和索赔
发布时间:2019-08-25 23:23:15
常有投保人不解,虽然自己参加了保险公司机动车保险,有的车辆在入保后也发生了出险事故,办理了赔偿。但同时听到些说法,如“投保容易索赔难”等,究竟该怎样看待此类事情?
应该说,这类问题在广大投保人中是具有一定代表性。客观地看,随着保险与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关系愈加密切,由此引发的投保和索赔的种种议论也开始增多。之所以产生如此状况,一方面防范转移风险和实行经济补偿是保险的主要职能,另一方面多数人对出险索赔的难易程度和方便与否十分关心,这也是他们参加保险的根本目的,无可厚非。
不容乐观的是,在一些人亲历投保和出险索赔全过程后,认定保险公司在承保险种吸揽保费时真是高效快捷,简洁便利;可一旦出了事故办起赔偿则大相径庭,手续庞杂,关卡繁多,操作困难,服务缺位,有时非但不能分忧,反倒凭空添烦。基于此,媒体对此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剖析,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强化“投保容易索赔难”的印象。
该如何看待上述情况?要从两个层面上给予定位和评判。其一,如果将保险比作一条船,承保和理赔就是两条桨,二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试想,如果一门心思盯着保费,高度重视投保,而对出现索赔的客户层层设卡,想方设法少赔或不予赔付,造成划水的两只桨仅一只工作,结果只能让保险之船在原地打转,这是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不愿看到的。当然,对保险公司和从业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拖延理赔时间,缩减赔付金额的现象必须接受社会监督,限期整顿改进。
其二,就保险的实务操作而言,投保和索赔确实存在差异。不妨以车险为例,一般车辆在投保时只需验证个人身份证原件、驾驶证、行驶证和购车发票,按照客户选择的险种再核保无误后即可出具保险单并生效;而办理索赔的程序与投保相比要复杂的多,投保车辆发生事故后应迅速报案,由保险查勘人员当场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事故,对单方事故须确定损失程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划分各自承担的责任,按照保险规定的不同责任比例计算赔付金额,假若发生人伤事故,伤者又需治疗,那结案时间更长。除此之外,客户是否足额投保、险种是否保全、是否在规定期内交齐必须提供的一应单证等,都直接影响到理赔时效。由此可见,即便单纯从两者操作的难易程度来说,显然是投保容易索赔难。
实践证明,作为保险市场主体的保险公司理应责无旁贷的更新经营观念,实行换位思考,拓展服务空间,提高理赔效率,真正为客户分忧解难;同时,作为客户和相关媒体也须调整心态,理性公正地对待此事,不要先入为主,以偏概全,使客户和保险公司形成对立,让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快捷的方式变得拖沓。反过来,假若投保前细读弄懂保险条款,出险后认真履行义务,主动配合保险公司开展工作,必然会大大加快理赔进程,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促使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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