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 切勿图方便而放弃“索赔”

发布时间:2019-08-21 23:00:15


  车主王某上个月开车出去办事,不巧被另一车追尾,对方全责。由于损失不大,且当时交通繁忙,王某嫌麻烦便与对方约定责任自负。但当他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吗?

  专家表示,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根据王先生的情况,当汽车发生事故时,在保险公司没有对你进行保险赔付之前,你已放弃了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因此,汽车出险后,如果是别人的责任,不能因为嫌麻烦而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因为这样等于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不论是保险法,还是保险条款中都有这样的规定。

  在此,我们提醒车主: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一定要先找对方索赔,未果再找保险公司,并将追偿权移交给保险公司。另外,双方事故经过交警解决,责任认定书是保险理赔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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