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支招:遭遇交通事故可以主张这些赔偿

发布时间:2019-08-03 14:14:15


  核心内容:现今人多车多,行走在大马路上遭遇到交通事故伤害的情形时有发生。当不幸遭遇到交通事故时,伤者要做的事情就是积极面对,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索取应该拿到的赔偿。通常伤者可以获得哪些赔偿呢?今天由张蕾律师话你知吧!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通过勘查、询问,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此来判定此次事故中各方的责任比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事故中无责任一方或者承担较小责任一方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证据之一。那么无责任方或者较小责任一方(以下简称为伤者)在事故发生后都可以获得哪些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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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未构成伤残可获得的赔偿

  1、医疗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在赔偿标准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即实际支出多少就赔偿多少。对于后续治疗费则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

  2、误工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伤者不能举证证明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工资计算。

  3、护理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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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若构成伤残可获得以下赔偿

  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此类费用的赔偿标准与未构成伤残的伤者的赔偿标准一致,参照上述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医疗费(单指后续治疗费)、护理费以及营养费这三项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来确定。

  2、伤残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确定级别后,依据伤者是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确定伤残赔偿金的赔偿基数,最终计算出伤残赔偿金数额。

  3、残疾辅助器具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4、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赔偿标准则是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无论是选择协商解决还是走法律途径,一定要知道可以获得的赔偿有哪些,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

  【律师简介

  张蕾律师,黑龙江善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为国家注册律师。张蕾律师执业以来办理多起民商事案件,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认真细致、专业严谨的办案风格深受当事人好评。2010年执业以来,代理了多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等。张蕾律师着重发展交通事故赔偿和婚姻家庭纠纷作为个人的专长领域,对此积累了丰富的诉讼技巧和代理经验。有法律问题可以致电咨询,电话:13613625337,请说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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