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命不同价:死亡赔偿折射法律缺失

发布时间:2019-08-04 05:21:15


  核心内容:对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看法,有人认为它反映了同命不同价,其也折射出法律缺失。下面就由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这种看法。

  【案例】

  4月13日,。耐人寻味的是,尽管两名死者是乘坐在同一辆夏利车里的,但由于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的差别,最后的赔偿金竟相差24万元。

,,按20年计算。去年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653元,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7860元,计算结果是农村人口所获赔偿比城镇人口少近20万元。

  按照司法界的解释,死亡赔偿金相当于对受害人收入损失的赔偿,城里人和村里人的年收入不同,获得的赔偿自然不同。这样的标准或许在其他方面适用,但上升到对生命价值的衡量时却显得很不慎重。因为死亡赔偿金的额度相差过于悬殊,实际上构成了对农村人口的歧视,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成为一句空话。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各地对农民在流动和进城就业时遭遇很多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活着的时候就遭受不公平待遇,离开人世了也要遭受歧视,这是不是一种极大的不公平?

  不仅是城乡之间赔偿金额不同,在不同省、区、市之间,也会发生类似情况。由于不同地区居民生活水平不同,《解释》规定,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如果事故发生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居住地在发达地区的受害者所获赔偿将比当地受害者高出几倍,这是否也是一种不公平?

  身份歧视、城乡歧视、贫富歧视和地域歧视在中国普遍存在,以经济收入为衡量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其价值尺度恰恰带有严重的歧视性。有人说不能以道德标准扭曲法理判断,但完全无视道德因素的法理,能称得上是公正、科学的法理吗?

  有专家认为,死亡赔偿金应该全国统一标准,除了消除城乡差别之外,也要消除地区差别,因为人命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尽管统一标准并不能做到绝对公平,但毕竟不会引发道德冲突。对此,法律制定者们不妨参照一下航空。据了解,于今年3月28日起实施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将空难死亡赔偿金提高到40万元。按照民航总局的解释,2004年我国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421.6元,2005年预计为10450元。死亡赔偿金按遇难旅客30年的收入计算,再加上遇难旅客丧葬费、家属往返食宿费等。

  不难看出,空难死亡赔偿金根本没有参考农村居民收入,也没有考虑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差异,而是算出了一个全国城市居民年收入的平均值。尽管计算方法简单,却能兼顾公平,与计算过程繁琐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相比,要进步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