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哪些项目?
发布时间:2020-10-24 21:33:15
网(/)律师根据平时的办案经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得出的意见,并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亦不适用于任何个案,如有具体法律问题,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
一般赔偿以下项目:
一、医疗费(急救费)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
二、误工费
指的是为处理交通事故所用的误工费。
三、护理费
指的是受害者在抢救期间需要护理而支出的护理费用。
四、交通费
指为处理交通事故而支付的交通费用。
五、死亡赔偿金
,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在常州或江苏地区,一级伤残计算公式是:20552元/年×20年=411040元
2、农村户口:8004元/年×20年=160080元
六、被扶养人生活费
《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七、其他直接财产损失:如手机、电动自行车、衣服等物品。
八、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般情况在常州地区最高不超过5万元。
九、丧葬费
,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友情提醒,上述赔偿项目并不包含特殊案件的所有赔偿项目,计算方法亦会随具体案件的情况不同而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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