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间接损失的赔偿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1-05-31 14:44:15


  交通事故对间接损失的赔偿的规定

  交通事故中的损失有二种,一是直接损失全赔;二是间接损失,概念是指由交通事故间接引起的损失,如车辆损环而影响营业收入、人员受伤后不能履行合同等引起的损失等,对间接损失,有的要赔,有的则不赔,是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如要赔误工费,死亡补偿等。

  对交通事故中被损坏的车辆的停运损失1999年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规定按民法通则规定,如果受害车辆与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 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财产直接损失的证据

  1、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

  2、财物损失清单。

  3、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

  4、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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