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

发布时间:2020-10-12 11:16:15


一、受伤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受伤但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的范围包括: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因伤致残赔偿范围
除上述第一条的各项赔偿费用外,根据具体情况,受害人还可以提出以下赔偿请求:
1.残疾赔偿金;
2.残疾辅助器具费;
3.被扶养人生活费;
4.实际或确定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5.伤残鉴定费用。
三、死亡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根据具体情况,除抢救治疗等相关费用外,赔偿权利人还可以提出以下赔偿请求:
1.丧葬费;
2.死亡赔偿金;
3.被扶养人生活费;
4.受害人近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必要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5.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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