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接案十问
发布时间:2019-11-30 05:02:15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些律师在接案时并不知道怎么样接案件,往往由当事人自已陈述,半天不得要领,浪费了时间和精力。谢律师归纳了在接待人身损害(交通事故)案件接待当事人必须要问的十个问题,通过对当事人引导,很快就能把握案情。
一、什么时候发生交通事故?
以此确定赔偿标准。
二、受害方目前的状况?产生的医疗费大概是多少?对方支付了多少?
以此确定受害方目前的状况,及时判断医疗费的金额及可能的伤残等级。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内容是什么?
以此确定责任划分。
四、受害方是农村还是非农户口?
以此确定按城镇或非城镇标准赔偿。
五、受害方在深圳居住是否满一年?并且是否有固定收入?
以此确定按城镇或非城镇标准赔偿,同时引导受害方陈述可能提供的证据。
受害方在深圳是否有固定工作?是否有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是多少?劳动报酬如何领取?
以此确定按城镇或非城镇标准赔偿,并确定被告的误工收入。同时引导受害方陈述可能提供的证据。
六、受害方是否已作医学鉴定,是否构成伤残及伤残级别?
以此确定伤残的级别,结合受害方户籍情况,估算赔偿标准。
七、受害方抚养人员的状况如何?
以此确定受害方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
八、受害方何时住院?是否已出院?
以此确定受害方的住院时间长短,测算误工费及护理费用。
九、受害方门诊病历及诊断书之医嘱情况。
以此测算受害方营养费及护理费等的费用。
十、肇事方车辆保险购买情况(有无交强险或商业第三者险)。
以此判断案件的可操作性。
【延伸阅读】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详解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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