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道搭人车祸身亡 继承人埋单32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9-08-28 00:50:15
路人顺道搭便车,却不料中途遭遇车祸,司机与搭乘人双双身亡,司机直系亲属将搭乘人家属告上法庭。日前,,由司机夏某继承人以其遗产履行赔偿义务,赔偿因搭车人死亡产生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扣除交强险及商业险赔偿部分)损失共计326181元。
2010年3月24日,夏某驾车从酉阳县城返回龙潭镇,路遇倪某站在路边拦车,请求搭载一程,出于好心,夏某同意并让其上车。当车辆行驶至319国道时,轿车与张某驾驶的相向而来的小型越野车相撞,造成两车严重损毁。随即,夏某和倪某被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2010年4月14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夏某因驾驶车辆超速占道行驶,负全部责任。
,本案死者夏某所驾车辆超速占道行驶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负事故全责,无充分有效的相反证据否定;其未尽到对车辆乘座人员之安全责任义务,应由其继承人白某、夏某章、何某、夏某峰以其遗产赔偿交强险及商业险赔偿不足部分的损失,、、;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延伸阅读:交通事故赔偿专题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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