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能否得到工伤与交通赔偿
发布时间:2019-08-22 04:02:15
导读:交通事故能否得到工伤与交通赔偿?本文结合案例,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解释,为你讲解了交通事故能否得到工伤与交通赔偿的相关知识,由网交通事故栏目组提供。
一人乘座单位车出差公干,途中途交通事故。乘车人与司机当场死亡。事后经交警认定,该单位司机负全责,乘车人无责任。交警队在调解中,由单位对司机和乘车人作出相同交通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助费,交通住宿费等。司机是该单位正式工,乘车人是临时工且没有办理工伤保险。经劳动仲裁裁定按98年出台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享受待遇。但该单位事后以乘车人是乘座该单位车且出事是由该单位司机引起(司机超速使车与路旁边护栏相撞)因而只能按工伤赔偿不能按交通赔偿。
请问单位这样做法是否合法?
负全责与无责任,却获同样的赔偿违反责任分担原则。乘车人亲属应怎样才能讨回公道?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能否在获得工伤赔偿? 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不能再获得工伤待遇.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该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而请求侵权民事赔偿。若劳动者符合工伤认定的范围,根据2004年1月1日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就有权请求工伤保险赔偿。而上述司法解释和保险条例并没有就此情况明确排斥性规定或选择性规定。
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适用的实体法律不同,其请求权不存在竞合。,而人身损害赔偿所依据的实体法是《民法通则》,两者分属不同部门法的请求权救济方式,这不同于同一部门法上产生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请求权救济方式,应当依照各自实体法的规定处理。劳动者完全可以、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请求相应的救济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该意见稿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受到伤害,在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又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 该条明确规定了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时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双份赔偿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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