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12 19:09:15


调查总队公布的2006年度有关数据,确定辽宁省200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0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090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987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3067元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624元

丧葬费9812元

注:,该数据标准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七条确认。


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行 业 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 6615元
彩矿业 24036元
制造业 18589元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6230元
建筑业 15313元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22614元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9741元
批发和零售业 16806元
住宿和餐饮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