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湖北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统计数据)
发布时间:2019-08-26 18:00:15
2009年湖北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计算标准
根据2009年3月公布的湖北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告规定,2009年湖北省人身损害赔偿(含交通事故)计算标准的数据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3152.86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4656.38元
(武汉交通事故律师网http://www.whjt122.com提供,肖小勇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3886180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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