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责任险,车上货物掉落伤人保险为啥不能赔偿?

发布时间:2019-11-09 11:28:15


  上周五,孙师傅驾驶自己的小货车将一批家具运往金沙车站附近某小区。当车行驶至二环路口时,因为装载的家具没有捆牢,掉落后不巧砸在了路过的一位老大爷脚上。经医生诊断,老大爷的脚背被过度砸压造成骨折,孙师傅为此花去医疗费3000多元。

  事后,孙师傅心想:自己买了第三者责任险,一定能获赔,于是他找到保险公司索赔,不料却被拒绝。孙师傅对此感到非常纳闷,三者险条款中明明写着“被保险车辆在被保险人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保险公司对保险人应依法支付赔偿金额”,本次事故属于意外事故,为什么不能赔偿呢?

  专家点评:

  对于孙师傅遭遇的意外事故,第三者责任险中有免赔条款:当车载货物掉落、泄露、腐蚀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另外,在交强险范围内,交强险只能赔偿本车车辆造成的损失,而本次事故是因车上装的货物落下造成的意外事故,因此也不予以赔偿。

  那么,在哪种情况下车上的货物掉落伤人能得到赔偿呢?车主可以购买“车载货物掉落责任条款”,这是商业三者险的附加险。该条款规定在保险期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落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保险公司在扣减交强险赔偿金额后,在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据悉,该险种比较适合进城的运渣车、面包车、跑长途的运输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