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1)――准确选定管辖法院

发布时间:2019-08-04 12:46:15


发生交通事故了,心情固然沉重,起诉!,可能会更有利于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或许你会说,法律是平等的,在哪里起诉还不是一样,?何苦搞得那么复杂。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简志彬律师告诉你--这就是诉讼技巧的具体提现,也就是你咨询律师的价值所在。在某些情况下,。

一、

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你最习惯的诉讼方式是什么?,相信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这么做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所以,,。

二、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

3、,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按二十年计算。

如前所述,交通事故案件受诉地具有可选择性――可选择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将直接导致赔偿标准的差别。因为,,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的标准相差很大,直接影响获赔金额的多少。例如,四川人A在贵州某地与深圳人B驾驶的车辆碰撞,导致A人身损害,,,如果在贵州起诉,则相关赔偿费用按照贵州的标准计算,如果选择深圳起诉,则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的标准计算,,深圳经济特区的各项标准均远远高于其它内地省份,所以,A选择在深圳起诉获赔金额将比在贵州起诉高出许多。当然,这个例子只是给大家提供一个选择的方法,具体怎么选择,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选高不选低”是你要遵循的铁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