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实例

发布时间:2019-08-05 22:37:15


  甲方:张建华,男,甘肃省永登县连城镇××村人。

  乙方:柳杜梅,女,甘肃省永登县河桥镇××村人。

  2007年7月27日晚,甲方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在连城镇××村把在路边行走的乙方撞伤,致使乙方左肋骨折断一根。当晚,甲方立即将乙方送至西铁医院紧急救治。住院期间,甲方妻子一直陪伴照顾。2007年8月21日,乙方治愈出院。双方友好协商,并经双方家属同意,无异议,就相关赔偿事宜协议如下:

  一、乙方住院期间医疗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二、出院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营养费200元,误工费600元,镶牙费300元,复查费150元,合计1250元。

  三、以上各项费用一次性付清后,甲方不再负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交警大队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07年8月21日